檢方建請3億不法所得 全數沒入
檢方偵辦富味鄉案速度之快,又創下新紀錄,從發動偵辦到偵結起訴才八天時間,比大統案又快了二天。
富味鄉公司在「股市公開資訊觀測站」張貼說明,表示檢方所謂「犯罪所得三億零五十萬元」並未考慮營運成本,與事實有出入,只是單純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,檢方認定的詐欺取財罪嫌還有爭議。
辦案快速度 比大統案又快2天
起訴書指出,陳文南(五十六歲)從事食用油脂的製造、販賣,其胞弟陳瑞禮(五十歲)為公司董事,負責工廠機器設備與運作維修及生產芝麻油相關產品配方,林瑞聰(四十六歲)、劉騏瑋(五十一歲歲)分別擔任公司研發中心經理、資材課長,負責油品配方調整及生產製造排程,陳國華(四十二歲)、洪明昌(四十歲)則為公司調油技術人員,分別負責小瓶裝及大桶裝油品調製。
起訴書說,陳文南、陳瑞禮為降低製造食用油成本,牟取不法財物,指示林瑞聰等四人從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起,在「頂級100%黑麻油」、「特級100%黑麻油」、「高級100%黑麻油」三款油品內,分別摻入比例不等的黃麻油、特黑油,讓消費者陷於錯誤而購買,富味鄉因而獲利三億零五十萬餘元。
陳文南兄弟都依詐欺罪嫌起訴
陳文南在檢方偵訊時否認有詐欺或摻偽犯行,辯稱會在三款黑麻油內加入黃麻油,是因為要讓口感較好;陳瑞禮則稱,黃麻油會讓口味變清淡。
檢方認為,陳文南、陳瑞禮及四名員工,同時觸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罪嫌,以及刑法第三三九條第一項詐欺罪嫌,為想像競合犯,應以詐欺犯行分論併罰。富味鄉公司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規定,求處科以罰金刑。陳文南犯罪不法所得三億零五十萬餘元,則建請法院宣告沒收。
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指出,陳文南、陳瑞禮犯罪時間長達近四年,製造摻偽油品數量龐大,惡性重大,惟犯後主動提出高額擔保金,極力彌補事端,因此檢方建請法院適度量刑。
黃智勇表示,依刑法數罪併罰規定,宣告有期徒刑者,各刑合併的刑期不得逾卅年,富味鄉三款油品的製造行為,分屬於不同的詐欺罪,因此,陳文南、陳瑞禮兄弟恐面臨最重達十五年的刑期。至於林瑞聰等四人則是聽從指示製造這三款油品,建請從輕量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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