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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曹明正、林宏聰、蕭承訓╱綜合報導】
陳女家屬17日到大寮幼兒園門口引魂,陳女母親悲痛表示,前年女婿曾到家中經營的工廠搶走當時年僅3歲、5歲的孫女,女婿落網入獄後,社會局建議女兒搬家並幫孫女辦轉學,以免女婿出獄再度上門騷擾。
「難道搬家就有用嗎?」陳母說,女兒當時認為如果前夫有心要找,他們母女搬到哪都躲不過,因此婉拒社會局的建議。但拗不過家人勸說,最後勉強同意幫2名幼女改名字,沒料到還是無法避開李男糾纏。
陳女被前夫刺殺身亡,對於家暴悲劇一再重演,是否應予以「預防性羈押」?高雄地院庭長楊智守表示,依《刑事訴訟法》,除非加害人犯行還另涉性侵、妨害自由、強制罪等刑案,否則初次違反《家暴法》並未在羈押要件中。
在家暴個案中,曾有父親把女兒理光頭,了解後才知道,他是怨恨配偶未替他生兒子!黃元冠說,不管羈押或入監,心結未解,家暴案件還是有可能再犯,但是很多人礙於家醜不外揚,不願意對談,導致關係沒辦法破冰。
而根據最新家庭暴力通報統計,去年全國一共通報15萬2680次,每1小時就有17.5件家暴案發生,比前年11萬5203件,多出高達3萬7477件,創下近5年來最大增幅,顯示有更多家暴被害人勇於出面,維護自身權益。
警政署去年通報15萬多次,主要來源還是來自警察機關,占了4成;其次是醫院。而113婦幼保護專線也有近2成的民眾報案,使得家庭暴力通報案件及聲請、執行保護令呈現逐年上升趨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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